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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书领取通知

时间:2024-07-07 21:35:50
证书领取通知

证书领取通知

随着社会一步步向前发展,我们都可能会用到通知,通告是党和国家机关、人民团体、企事业单位在一定范围内公布应当遵守或者周知的事项时,使用的下行公文。相信许多人会觉得通知很难写吧,下面是小编精心整理的证书领取通知,欢迎阅读,希望大家能够喜欢。

证书领取通知1

各有关考生:

20xx年通过全国造价员资格考试人员的证书及印章于4月8日至4月18日开始发放,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20xx年初次报考全国造价员资格合格的考生

1、单位报考的考生请携带单位介绍信,统一办理,并注明考生名单及序号。

2、个人报考的考生,需携带本人有效证件原件,如请人代领,请出示代领人和考生的有效证件原件。

3、在市内报名参加考试的考生领取造价员证地点:

地址:南京市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处,南京市华侨路37号23楼2307室

4、在五区(江宁、浦口、六合、高淳、溧水)报名参加考试的考生在原报名地点领取造价员证,地址如下:

1)江宁区:南京市江宁区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办公室,江宁开发区秦淮路6号;

2)浦口区:南京市浦口区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办公室,江浦街道珠江路1号;

3)六合区:南京市六合区建设工程管理局,雄州街道峨嵋路302号;

4)高淳区:南京市高淳区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办公室,淳溪镇镇北路29号;

5)溧水区:溧水区建筑安装管理站,永阳镇中山路32号;

5、具体发证时间:4月8日至4月18日((双休日除外)

上午9:00--11:30

下午2:00--5:00

6、为了方便考生领取造价员证,请在本通知附表1上事先查询人员序号,领证时出示有效证件报序号即可(序号可在附件中查询)。

二、20xx年已有造价员资格,报考其他专业资格合格的考生(即持有造价员证的考生)

1、在市内报名参加考试的考生,需携带原造价员证和章到市造价处(华侨路37号春风大厦2311室)办理增补专业,原低等级资格专用章将收回,新增加专业不需上交资格专用章。

2、在五区(江宁、浦口、六合、高淳、溧水)报名参加考试的考生请将原造价员证交至原报名处,由各区造价办统一受理后到市造价处办理添加专业等级手续,同时领取新的资格专用章。

3、根据江苏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总站苏建价站(20xx)1号通知,原持有证书号开头为苏06、苏07、苏08、苏09和苏10的造价员,并通过20xx年考试的考生暂时不刻印章,到20xx年5月份造价员证验证合格后统一制作新的印章。

 20xx年3月28日

证书领取通知2

各位初级资格考试合格人员:

我市20xx年度会计专业技术初级资格证书开始发放,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领取地点:常熟市财会教育中心行政楼二楼会计服务大厅(常熟市枫林路6号)

二、领证时间:20xx年12月9日开始,上午8:3011:00; 下午1:004:30(双休日不办理)

三、携带材料:

1、本人身份证原件。

2、请人代领的,还需提供代领者身份证。

四、联系电话:0512-52876483

请合格人员抓紧时间尽快领取。

常熟市财政局会计科

20xx年12月8日

初级会计资格考试合格标准

初级会计资格考试每门满分100分,各科考试成绩合格标准均以考试年度当年标准确定,一般为60分及格。各科目每类试题每小题得分均在试卷中规定。评分均按试卷及标准答案和评分标准的规定执行。

根据财政部发布的《关于20xx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题型等有关问题的通知》(会考[20xx]1号),会计职称考试各科目每类试题及每小题分值均在试卷中规定。

单项选择题、多项选择题、判断题、不定项选择题(案例分析题)为客观试题,必须按规定用2B铅笔在答题卡上规定位置填涂,否则,答案无效。

计算分析题、简答题、综合题为主观试题,必须用黑色、蓝黑色、蓝色字迹签字笔、钢笔或圆珠笔在答题纸上规定区域答题,否则,答案无效。

实行网上评卷的地区,客观试题必须按规定用2B铅笔在答题卡上规定位置填涂,主观试题必须用0.5-0.7毫米黑色字迹签字笔在答题卡上规定区域答题,否则,答案无效。

不定项选择题(案例分析题)下每小题若干备选答案中,有一项或多项备选答案是符合题意的正确答案,全部选对得满分,少选得相应分值,多选、错选、不选均不得分;

其他类试题评分原则与往年相同,按相应标准答案和评分标准规定执行。 其中判断题每小题判断正确的得1分,答题错误的扣0.5分,不答题的不得分也不扣分。

证书领取通知3

各位考生:

现就20xx年2月(部分)补办资格证书申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生证书领取注意事项

考生可根据本人需求选取邮寄或窗口领取的方式。

邮寄领取只限于有管理号的证书。无管理号的证书仍需窗口领取。证书领取以公布的名单为准。其他证书,发放时另行通知。

(一)证书邮寄

1.邮寄时间

20xx年4月13日起(节假日不休)。

2.邮寄流程

(1)证书邮寄采取自愿原则。

(2)考生登录陕西省人事考试中心,阅读相关证书领取通知。根据通知附件1合格人员名单,查找个人证书管理号并核对个人信息(点击打开附件1,ctrl+f搜索,查找内容:姓名,查找全部,进行本人信息核对)。进入证书发放窗口,尔后点击陕西省人事考试中心证书邮寄系统(登陆证书邮寄系统方法:陕西人事考试网→证书发放→点击陕西人事考试中心证书邮寄系统的图片),按照要求填写姓名、身份证号码、证书管理号等相关信息。

(3)考生根据系统提示操作完成后,我们将根据考生填写的相关信息,把证书和《陕西省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合格人员登记表》(邮寄系统自动生成)一并委托给邮局进行邮寄。

3.邮寄费用标准

4.邮寄及付款要求

(2)因考生地址、电话填写有误和未按流程操作等造成无法邮寄的问题,由考生承担。

(3)在邮寄过程中出现资格证书损坏、丢失,邮政公司将及时反馈证书相关信息,我中心将根据证书信息进行补办;出现收件人拒收或其他无法邮寄等情况,邮政公司将资格证书退回我中心并及时做好相关交接手续。

(4)考生需持本人身份证签收快递并核对证书及登记表信息。考生本人委托他人代收的,代收人必须核对证书及登记表信息。

……此处隐藏2215个字……

各位考生:

20xx年度娄底考区一级建造师(增项)、执业药师、房地产估价师、勘察设计行业考试资格证书定于7月18日(周二)开始发放,请考生于法定工作日正常上班时间内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至娄底市人事考试中心领取。

注:

1、委托他人代领的,须提供代领人和被代领人身份证原件。

2、中心地址:娄底市娄星区乐坪大道东684号市人社局办公楼三楼312室,电话:0738-8312396。

娄底市人事考试中心

证书领取通知11

考试名称:20xx年一级注册消防工程师资格考试

资格条件:全科考试合格(厦门考区)

领取内容:合格证书及登记表(登记表需存入个人档案,遗失不补)

领证要求:

1、本人:考生身份证原件和准考证(注:无准考证请提供在我中心网站成绩查询栏查询的报名序号)

2、代领人:代领人身份证原件、考生身份证原件及准考证(报名序号)

领取日期:20xx年7月10日、11日,逾期请至本中心教材部领取。

领证时间:正常上班时间内(8:00-11:30; 15:00-17:00)

领取地址:湖滨东路319号(人才市场大院内)C座3楼(附近公交车站:人才中心站、岳阳小区站)

福建省人事考试中心:0591-87670230

注:请考生于本通知发布之日起一年内到本中心办理。

现场领证“签名”示例:

厦门市人事考试测评中心

20xx年7月10日

证书领取通知12

各单位、各位考生:

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20xx年度全国职称外语等级考试成绩有关问题的通知》(人社厅发[20xx]78号)和《陕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20xx年度全省职称外语等级考试省定合格标准的通知》(陕人社函[20xx]576号)等文件要求,现就我市合格人员成绩单发放事宜通知如下:

一、发放时间及领取方式:

1、发放时间:8月24日至9月18日(节假日除外)

2、领取方式:我市合格人员,由各单位(10人以上)携带单位介绍信、考生明细表(考生明细表包含考生姓名、准考证号和报名序号等信息)经办人员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到渭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二楼大厅人事考试中心集体领取或由考生本人携带身份证原件和准考证自行领取(代领人员需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和考生的身份证原件及准考证)

二、领取地址及联系方式:

渭南市人事考试中心地址:渭南市朝阳大街中段,人力资源市场二楼。电话:0913-2363139

证书领取通知13

关于领取20xx年度第54批一、二级(临时)建造师变更注册证书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个人:

20xx年度第54批一、二级(临时)建造师变更注册证书已办结(人员名单详见附件)。请按以下要求尽快领取:

一、时间:

20xx年7月24日--20xx年8月24日(周一至周四上午9:00--12:00、下午1:00-5:00,周五上午9:00-12:00),节假日除外。

二、地点:

成都市致民路21号(四川省建设人才大楼4楼服务大厅,联系电话:028-85222456 )。

三、领取方式及须出示或提供的凭证

(一)中央在蓉和省属企业人员注册证书由企业或个人直接领取。企业领取的,应一次性全部领取本企业已办结的所有注册证书,并须提供单位介绍信和出示经办人身份证原件;本人领取的,须出示本人身份证原件。

(二)成都市所属企业人员证书由成都市建委集中统一领取发放。企业应按成都市建委有关要求,于7月26日起到成都市八宝街111号(成都市建委原办公7楼3楼窗口,联系电话028-86632678)领取。

(三)其他市(州)及扩权试点县所属企业人员的一级建造师注册证书,应按上述有关要求由企业或个人自行直接领取,也可联系当地住建部门或有关机构代为领取发放;二级建造师注册证书由当地住建部门或有关机构统一集中领取发放,时间、地点按当地住建部门或有关机构的通知要求办理;若企业需要自行直接领取的,其提供的单位介绍信上应加盖当地住建部门或机构的公章并有相关人员签字。

  四川省建设岗位培训与执业资格注册中心

  20xx年7月24日

证书领取通知14

尊敬的学员:

XX市第XX期幼儿园园长任职资格培训班证书已办理好(名单详见附件),现将领取结业证书相关的注意事项通知如下:

一、领证时间及地点

时间:20xx年2月26日-3月1日

平时:上午09:00-11:30下午14:30-17:00周末:上午10:00-16:00

地点:XX市XX区XX路21号XX大厦XX学院X楼XX室。

二、领证相关要求

1、领证时由本人领取,如需代办,代办人携带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及委托人本人签字的委托书领取。

2、请在规定时间内前来领取,逾期学院将不再专设时间受理。如有特殊情况提前一周预约取证。

XXXX学院

  二〇一四年二月二十四日

证书领取通知15

各位考生,现在本中心可以领取成绩/合格证的考试有:

BEC(初、中、高级)(20xx年上半年)、BFT(20xx年上半年)、HSK(20xx年6月)、JLPT(20xx年上半年)、J-TEST(121回)、NAETI(20xx年上半年)、WSK(PETS-5)(20xx年上半年)其它考试的成绩单/合格证还没有寄达本考点,请考生耐心等待。

此外,CATTI笔译和口译的合格证不在本中心发放,请成绩合格者带相关资料到济南市燕子山路2号810房间山东省人事考试中心办理《中华人民共和国翻译专业资格(水平)证书》。

证件要求:考生本人需凭准考证原件领取,如准考证丢失,请出示身份证原件并提供准考证号。如需请人代领,除考生所需提供的证件外,代领人也需出示本人身份证原件。

领取地点:山东师范大学(文化东路88号)田家炳教育书院七层4716房间

领取时间:周一至周五 8:30 - 11:00 14:30 - 17:00 。节假日恕不受理。如只能周末来领取,请提前电话联系本办公室确认该周末是否有值班人员。

中心将为考生将纸质成绩单/合格证保留一年的时间,请考生务必在这段时间内凭证件进行领取,超过这一期限,中心有可能统一组织销毁。同时,很多考试的合格证是无法补办的,请考生妥善保管自己的成绩单和合格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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